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降税,中小企业利好 但还有更重要的
CNET中国·ESMB【转载】长江商报 更新时间: 2007年09月19日
关键词: 减税 中小企业 降税

     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,从即日起,对于部分采用“核定征收方式”的饮食业、娱乐等八个行业的企业应税所得率进行不同幅度的下降。

      对于“核定征收”企业所得税的小企业而言,所谓“应税所得率”也就相当于“查账征收”企业的税前利润率,应税所得率与适用税率相乘所得,正是该企业所需交纳的企业所得税。显然,降低小企业的应税所得率也就变相降低了小企业的企业所得税,对小企业具有一定的减负效果。

     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,应税所得率的下降与这些小企业盈利水平的下降密切相关。由于汇率变动、通胀加剧及接连加息的影响,国内众多企业的利润率都发生了下降,这些小企业平均利润率的下降自然更加严重。

      站在税负公平的角度,大企业利润率下降,其企业所得税也会同时下降。但小企业的应税所得率本身只能反映一个粗糙的估值,无论该企业实际利润的大小,乃至出现亏损,其所要交纳的企业所得税都是固定不变的。因此,适当降低应税所得率主要体现的应该还是税负的公平。

      其实,给小企业减税并不等于税收总额会明显减少。一方面,小企业数量大但纳税规模小,适度减税对税收总量的影响不会很大;更重要的是,我们会因为这些小企业的发展壮大,而不断增加税收数额——某种意义上,减轻小企业的税负就相当于休养生息,无疑是一种眼光更为长远的税收思维。

      影响我国小企业发展的,不仅仅是税收政策的不尽合理。在目前的情况下,对大多数小企业而言,税收只占其交给政府费用的1/3左右,而多种收费占到近2/3,这让很多小企业不堪重负。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,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壮大起来,已经成为社会共识。但是,仅仅有限减税是远远不够的,小企业更为需要的是权利平等,比如去除歧视性的不合理收费,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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